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院内2014级各班:
现将学工处《关于转发做好2018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给予转发,请各班班长汇总本班学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材料,并于2018年3月21日中午12:00前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送。
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电子版附件2《XX班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发送至就业部部长王政义同学QQ邮箱793764420@qq.com,联系电话13600911184。
2、纸质版附件1《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XX班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直接送至学工办公室彭倩老师(实验楼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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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2日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闽人社文〔2018〕7号),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全日制,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2018届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根据《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和闽人社文〔2016〕57号,求职创业补贴具体申领发放程序为: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3月12日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银行卡号填写缴交学费的建行卡,并建议学生毕业半年内不要注销);
2、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1)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一份(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
(2)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一份(残疾毕业生提供);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原件一份(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
(4)本人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原件一份或《扶贫手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
(5)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证明原件一份(特困人员毕业生提供)。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籍证明(学生个人可登陆学信网下载打印)。
(二)各学院初审、汇总上报(3月30日前)。各学院按照补贴对象条件,对申请补贴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合规、完整,并于3月30日前,将学生个人所有材料(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二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及《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行政楼313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陈盛老师处,联系电话6291683,邮箱:jygz@xmut.edu.cn。
(三)校内公示上报(4月)。学工处进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省人社局审核,并由市人社局下发补贴至学校财务处。
(四)校内制单发放(6-7月)。补贴下发至学校后,将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制单,由校财务处下发至学生个账户。
附件:1.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
学工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