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7年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动手创新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07】60号)精神,由各系部组织学生申报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共计27个计划项目。经过学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专家审核,遴选出20个计划项目作为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详见附件)。
为了保证各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委员会,设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学校关于专项资金的立项、使用、结余、考评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同时,对于通过结题验收合格的计划项目,将对项目成员认定一定的创新学分,并给予项目指导教师一定的专项补贴。
具体的管理规定详见《厦门理工学院“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