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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监考须知

   

 

  一、监考人员须严守保密制度,执行考场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试前二十分钟主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并核对课程名称、考试班级和试卷份数,向其他监考教师分发试卷;考前十分钟全体监考教师必须到达考场,指导考生按考场规则进入考位,提醒考生遵守考场规则并检查执行情况;监考人员应根据应考学生名单,清点人数,逐一查验学生证和身份证,发现学生所持证件与本人不符者,应将其学生证和身份证扣下,并马上报告考场巡视员;考前五分钟开始将试卷(含答题纸、草稿纸)分发至考生座位。

  三、监考人员须佩戴监考证,在监考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对试题作解释或提示,如试卷印刷不清或有错误,可书写于黑板给予纠正。

  四、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离开考场或与考场外无关人员交谈。

  五、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维护考场秩序,如发现考生违纪应及时给予口头警告,发现考生作弊应立即收缴作弊证物、考卷和答题纸,责令其离开考场,并在试卷上标出违规作弊字样。

  六、考试终止铃响,监考人员应责令考生停止做答并立即收卷。试卷收齐清点完毕,立即交给主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应立即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及时送交所在系教学秘书。考场内若有违纪或作弊现象,监考人员在收卷后应立即到系办公室填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报告表》交系办公室。

  七、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须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4-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