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博网站新开课与开新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厦理工计算机[2013]16号
院内各部门: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日博网站本科教学改革,使课程体系更加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新开课与开新课管理办法(试行)》。
2013年5月10日
主题词:新开课 开新课 管理办法 通知
抄 送:院领导、各系、全体教师、校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团
厦门理工学院日博网站 2013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
日博网站新开课与开新课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日博网站本科教学改革,使课程体系更加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新开课
1.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新开课:
新教师首次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
教师首次独立承担本人未曾讲授过的课程的教学;
因故被取消某门课授课资格后再次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学。
2.新开课教师的任课资格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担任“新开课”:
新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紧缺专业可降低要求);
助教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3.新开课教师的基本要求
提出教学大纲,选定或编写出有一定质量的教材或讲义;
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较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及相关能力的训练要求。熟悉并掌握有关教学参考书及其它参考资料。
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熟悉各教学环节的程序。
二、开新课
1.凡承担我院未曾开设过的课程的教学视为开新课。
2.开新课教师的任课资格
新专业课程任教的新教师应具备该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对行业的社会需求具有一定的认知度;
助教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成绩达到称职及以上;
至少系统地主讲过一门课程,且教学效果优良;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对开新课教师的任课资格,须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协商认可。
3.开新课教师的基本要求
在拟开课程所属的专业领域中承担过相似的课程教学;或在拟开课程所属的行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或已积累该课程相当数量的相关资料;或发表过相关论文。
提出较详细的教学大纲,选定或编写出有一定质量的教材或讲义;
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环节。
三、新开课、开新课的管理与考核
1.申报程序
系(部)主任负责安排开课计划时,识别新开课及开新课课程;
接到学院批准的开课计划后,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经系(部)主任确认、审核,交院领导审批;
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院办公室和系(部)留存。
2.系(部)要为新开课、开新课的年轻教师配备一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指导。
3.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系(部)和指导老师应热情关心,定期听课,了解课堂效果、学生反映,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4.为保证开课的质量,原则上教师每学期承担开新课或新开课的门数不超过1门,承担的课程总数一般不超过2门。有特殊需求的系(部)提出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5.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在课程教学结束后,应提交书面的教学总结,经院领导审阅并签字后由学院办公室存档备查。
6.学院应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教学进行考核。凡是学生评教中对该门课程的评教结果在全院后10%序列的,或经院教学督导组听课认为教学能力不合格的,该教师所申报课程暂停开课一学期,同时,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新开课或开新课课程。
7.经考核合格后,教师新开课课时系数为1.1,开新课课时系数为1.2。另,无教学相关工作经验的新引进教师2年内不享受新开课/开新课的课时系数待遇。
四、本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一:
新开课申请表
开课单位: 年 月 日
新开课教师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及 评定时间 |
|
|||
学历 |
|
毕业学校、专业及毕业时间 |
|
||||||||
最高学历及 专业 |
|
||||||||||
听课和参加岗位培训情况 |
|
||||||||||
曾担任该课程或相关课程的哪些教学任务 |
|
||||||||||
新开课程名称 |
|
学时 |
|
开课专业年级 |
|
||||||
新开课时间 |
|
指导教师 |
|
||||||||
系(部)对拟开课教师业务水平及教学能力的鉴定意见 |
系(部)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教研室(学科)负责人: |
||||||||||
院领导审核意见 |
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
注:①本表只供新开课教师申报使用;
②经批准后一份返回系(部)存档,一份留学院办公室存档。
附表二:
开新课申请表
开课单位: 年 月 日
课程名称 |
|
课程 性质 |
|
学 时 |
|
面向专业年级 |
|
|||||||
开新课教师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及评定时间 |
|
||||||
最高学历及专业 |
|
毕业学校、专业及毕业时间 |
|
|||||||||||
目前讲授的课程名称、讲授年限及授课效果 |
|
|||||||||||||
与新课程相关的学习与教学经历 |
|
|||||||||||||
师资情况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所学专业 |
讲授课程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
||||||||||||||
已开设的课程与此课程的关系: |
||||||||||||||
开课论证报告(开设此课的必要性、课程内容、教学计划、实验条件等) (注:请另附页论证) |
||||||||||||||
教学大纲、教材、实验指导书及必要的参考资料准备情况: |
||||||||||||||
系(部)意见: 系(部)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院领导意见: 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注:①本表只供开新课申报使用;
②经批准后一份返回系(部)存档,一份留学院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