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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资产登记标准、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及其他注意事项

 

依据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文件和学校相关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新增资产登记标准、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登记标准

(一)固定资产登记标准

1、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且使用所有权归属学校的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含仪器仪表);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

2、单价未达到1000元,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且使用所有权归属学校的批量同类物资,主要包含:

1)教学、实验、科研和办公使用的台类、桌类、柜类和沙发类物资,不论数量和价值,都需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2)教工宿舍、学生宿舍使用的台类、桌类、床类、柜类和沙发类物资,不论数量和价值,都需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3)同一批次采购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且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并由同一部门(学院)使用管理的资产。

3、由图书馆购置的图书、档案和资料(报刊除外),不论数量和价值,都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报备。

(二)低值耐用品登记标准

单价在1000元以下,未达到固定资产的登记标准,零星购买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且使用所有权归属学校的资产,主要包括:

1、低值家具、用具、装具:椅类、凳类、架类、厨卫用具、床上装具、室内装具和室外装具等;

2、低值行政办公设备:碎纸机、扫描仪、传真机、电话机、打印机、存储卡、移动硬盘等;

3、低值电器设备:热水器、抽油烟机、风扇、电冰箱、取暖器、微波炉等;

4、低值专、通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终端设备、加工设备、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工具、量具和科教器具等;

5、低值文艺、体育和娱乐设备:乐器、健身器械、举重设备等;

6、低值文物、陈列品:文物、标本、模型等。

二、资产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固定资产审核

1、分散采购项目

13万元以下

固定(无形)资产登记单、采购申请表(货物、服务类)(按要求签字、盖章)、发票、分散采购验收报告。

23万元-10万元

固定(无形)资产登记单、采购申请表(货物、服务类)(按要求签字、盖章)、合同、发票、分散采购验收报告。

(3) 价值15万元以下零星工程中的固定资产设备

 固定(无形)资产登记单、采购申请表(工程类)、合同、发票、工程竣工决算书(需有监理单位签字)、后勤处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单。

2、 政府大宗货物采购项目

固定(无形)资产登记单、采购申请表(货物、服务类)(需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签字)、发票、分散采购验收报告(10万元以下)或集中采购货物服务验收报告(10万元及以上)。

3、 学校集中采购项目

110万元及以上货物服务类

固定(无形)资产登记单、采购申请表(货物、服务类)(需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签字)、采购结果抄报函或中标通知书 、合同 、发票、集中采购货物服务验收报告、海关出具的报关单、免税证明和货物清单(进口减免税设备需提供)。

(2) 价值15万(含)以上零星工程中的固定资产设备

固定(无形)资产登记单、采购申请表(工程类)采购结果抄报函或中标通知书(需有监理单位签字)合同、发票、工程竣工决算书、后勤处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单。

(二)低值耐品审核(由二级单位资产员负责审核)

低值耐品登记单、合同(价值达3万元及以上需签订合同)、发票、销售清单及财务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虽达到固定资产登记标准,原则上必须登记入账,但属于校外单位委托项目,最终使用所有权不归属于学校,不入学校的固定资产(此类资产申请时,经办人必须提供合作双方已签字盖章的合同或协议原件,且合同或协议上必须明确“成型设备最终使用所有权不归属学校”),必须填写“不入固定资产申请表1”(在资产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并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持申请表及其他资料到财务报销。

  (二)单价超过1000元(含),低于5000元(不含)的部分材料及奖赠品:

1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损坏、损耗,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无法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教学、科研、实验用材料及日常办公维修更换用材料;

2、作为奖品、赠品、交流宣传物品奖励、赠送或交流给校内师生、校外人员或单位,使用所有权属于个人或单位,不归属学校(此类物资申报时,需提供活动证明或合作合同等材料,材料需有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并明确奖赠、交流宣传的物资名称、数量、单价和对象等)。

以上12种情况,都必须填写“不入固定资产申请表2”(在资产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并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持申请表及其他资料到财务报销。

(三)由学校自行研发、建造且达到固定资产登记标准的资产,其外购的零星安装设备及费用,不管是否达到固定资产登记标准,都必须到资产管理科备案(暂不到资产系统进行登记),再到财务报销,待设备成型、验收决算后再作为整台(件)固定资产进行资产登记入账。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8-06-28